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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农村污水治理设备的处理量与排放标准的关系

2022-08-11 18:20:13 来源:诚城环保 作者:小诚 浏览量:

  我国农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各项指标不仅有所差异,且与农村污水治理设备的处理量相挂钩,今天小编将要介绍处理量与排放标准的关系。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出水排放去向可分为直接排入水体、间接排入水体、出水回用三类。各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标准按照分区分级、宽严相济、回用优先、注重实效、便于监管的原则,分类确定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因此不同规模农村污水处理设备的排放标准存在差异也符合村镇污水治理实际需求的。

  通常500立方/天是农村污水治理项目的分水岭,目前业内在农村污水处理排放标准方面基本达成了一致。处理规模达到500立方/天的农村污水处设备和设施多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5-500立方/天的农村污水治理设备是应用最多的产品。这个区间单位内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备污染物排放管理,各省均颁布了符合本省情况的需求。

  小于5立方/天的农村污水治理设备如:中国罐、净化槽等小型分散污水治理设备,通常都要求达到一级B排放标准,且对总氮、总磷等指标并没有太多严格的要求。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要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核心,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推动城镇污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覆盖。积极推广易维护、低成本、低能耗的污水处理技术,鼓励采用生态处理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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